第223章 《治安官霍姆斯》-《狼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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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货贼能死记硬背、傻大胆不怯场,就很适合治安官这个角色~!
台上,做完“尸检”的治安官抽出条白布将尸体盖上,挽起袖子,拿起放大镜蹲在地上一点点地寻找现场物证痕迹。
“霍姆斯(福尔摩斯),这周围全是小孩的足迹,现场已经被破坏了。”扮演治安官副手的演员绕着草垛走了一圈,道。
“再耐心点,华生。这里不靠近大路、没有水源,离最近的麦田也有上百米远,除了玩耍的小孩很少有大人过来,而小孩子的足迹不一定能彻底掩盖大人的足迹。”治安官蹲着转了转,便指着一处地板道,“看,这里有马车的车辙印。”
嗯……角色名阿云起的,艾萨克也不知道老师为啥坚持这对治安队搭档为啥一定要叫这俩名字。
发现车辙印后,很快,治安官福尔摩斯便找到了两组没有被破坏得太严重的成人脚印,拿着精巧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一号脚印,长二十六厘米,脚跟较深,前脚掌较浅,大约第二个脚趾起作力点外扩,步幅跨度较大且均匀,行走路线较直。”
报出勘察到的信息后,治安官霍姆斯抬起头,严肃地看向助手:“记录,华生,一号嫌犯为壮年男性,身高在175~180之间,年纪在三十五~四十五岁之间,身强力壮,体重在八十公斤以上。”
一名围观的农夫好奇地问出观众关心的问题:“治安官老爷,难道你见过那位罪犯?不然你怎么知道他有多高多壮、多大年纪?”
治安官点点头,解释道:“人的身高大约为脚掌的长度的6.87倍,有脚印长度便可推算出罪犯身高。至于年纪,少年人比较跳脱,行走时留下的足迹步幅短、脚印偏瘦,脚印间距浮动大、距离不均等,且行走路线多难以保持直线,习惯性转弯。”
农夫们惊奇地:“哦——”
台下的观众也惊奇万分地:“哦哦——”
“青年罪犯脚印大,步子跨得也大,脚印之间的距离均匀,走直线。中年罪犯走路稳、慢,脚印间的距离变短,脚跟受力、根部足迹深于前脚掌足迹。这组足迹符合中年罪犯特征,且因泥土比较潮湿的关系,留下的脚印颇为清晰,能看出前脚掌大拇指与食指较浅、着力点外扩。”
“年纪越大,走路时脚趾便会依次从大拇指起不受力,每多一个脚趾变浮,年龄增加二十岁。所以我判断,嫌犯中的这一人是个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壮汉。”
农夫们再次惊奇地:“——原来如此!”
台下的观众们倒是没有出声打搅台上演出,但从神色来看他们的感受和台上扮演围观群众的演员们没啥区别……
“这个治安官也太厉害了!”坐在艾萨克旁边的一名王室侍卫忍不住低声感叹,双眼发亮地追随着台上的演员,俨然已经成了小迷弟。
艾萨克就很淡定,当老师提出要为了塑造霍姆斯这个角色而让传奇幻术师百忙之中抽空研究足迹时,他便知道如此用心创作的剧目绝不会输……
台上,治安官搭档展现了一番现场勘验、实地验尸、足迹研究后,长达二十分钟的第一幕才正式落幕。
依然没有人表演歌唱,甚至连落幕、换幕时的常规唱段都给跳了过去,但全场观众无一人挑剔……连口味刁钻的莫里斯王子都没有指出这样的演出方式不符合戏剧规定,而是趁着换幕的空挡抓紧时间向波普子爵询问瓦伦丁有没有这么厉害的治安官,闹得波普子爵哭笑不得。
第二幕,舞台布景换到了小镇中,治安官搭档就着现场勘查获得的情报在镇中走访、调查,寻找那具无名男尸的尸源。
没有感天动地的情情爱爱,更木有啥让人惊艳的俊男美女;俩主演一个后爹脸、一个是微胖的中年人,布景也丁点儿都不奢华瑰丽、全是暗沉沉的肮脏街景;但观众们就是移不开眼睛也不舍得分心,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剧情发展。
身份低微的治安官在镇中的调查进行得并不顺利,因霍姆斯只是个落魄贵族家的子弟,镇上几家讲究的贵族都不怎么愿意搭理他,每次上门要么吃闭门羹、要么直接被管家乃至仆人打发。
当本人性格很轴、演的也是个古板“官方侦探”的霍姆斯板着脸问贵族家的老管家你们家是不是死了人、丢了人时,被大怒的老管家打出门的场景逗得全场发笑。
“霍姆斯,反正报案的只是几个农夫,也没有人来认领尸体,不如就不管这事儿了吧。”狭小逼仄的小镇治安司中,一再碰壁的助手华生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华生,我们调差此案并不是为了对谁负责,而是对死者负责。”坐在破洞布沙发上的清贫治安官抽着烟斗,面无表情地,“无论受害人A是不是好人家的子弟、本人是不是做过坏事而造了报应,但身而为人,他不该遭遇到如此凄惨的事——被人捆缚着下跪,被人杀死,又被抛弃到荒郊野外。”
“在他死亡前,他睁大的眼睛想要看到的是希望,希望有人能为他鸣冤、将杀害他的人绳之以法。”
吐了口烟圈,这个并不专业的演员说出来一句颇有震(逼)撼(格)性的台词:“我们不需要活人的掌声和欢迎,我们要的是死者能安心长眠。”
“说得好!”波普子爵忍不住低声喝彩。
这位真·好人家的子弟这辈子是绝壁没有产生过当治安官、刑侦执法的念头的,但就像看过武打片的中国人会向往以武犯禁一样,一把年纪的波普子爵这会儿也对行走在昏暗城市中为死者鸣冤的行业产生了类似于叶公好龙的心态……
连波普子爵这种老油条都被打动,就更别提其他人了。艾萨克便听到后排那个名叫艾沙的家伙嘀咕了好几遍“为啥不找个施法者帮忙”、“施法者去当治安官就好了”之类的话……
台上,华生又道:“那为什么我们不索性去调查周围的农夫呢,也许是外地来的旅客没有及时进入城镇,被哪个乡野村夫见财起意杀害了也不一定。”
霍姆斯看白痴似地看了眼助手,冷淡地:“如果杀害他的是农夫,我们见到尸体时,尸体还会穿得如此体面吗?”
华生:“……”
“……等等!”霍姆斯忽然站了起来,“他穿着中袖衬衫、绸布长裤、鹿皮皮带和马靴,出门时身上喷了香水,擦过发油——华生,你想到了什么没有?”
华生皱眉想了想:“他打算去骑马?郊游?有什么约会?”
“是的,绅士们若是去打猎会戴上帽子,那么便不会擦发油,更不会穿容易挂破的绸布长裤。受害者A的装扮是出行的装扮,尽可能地讲究体面……”
霍姆斯用力一挥拳,虽然仍然是面无表情的后爹脸,但台下的观众能够很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振奋,且还下意识地被带动着也振奋起来。
“他是在赴约,有一位同样体面、或是身份更高的妇人邀请这位绅士参与野餐郊游、或是到庄园游玩,是必须骑马才能抵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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