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晚上回到市区之后,庄遥也没有回家,他的东西早就提前放到车上了。 跟没有什么亲人,也就不需要交代。 所以到了市区,他就在公司附近找了家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庄遥就已经在办公室里等着了。 随着一个个人到来,庄遥凭借着印象对照着前几天的名字,发现自己记住了一半的人左右,还有十三四个不确定,剩下的都没有记住。 当然,他也没有贸然的打招呼,不然万一认错了岂不是尴尬, 他只是验证一下自己的记忆力而已。 事实证明确实比以前强太多了。 要是放在以前,他估计能记住四五个就顶天了。 要知道他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是脸盲,还不记名字。 他上一辈子为了记名字可是吃了大苦头。 简直比背课文都难。 印象最深的是参加一次聚会。 朋友给他介绍了几个人脉, 他当时记住了,当时觉得聚会是通宵的,时间还长,就没急着留联系方式,本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攀谈一下再留下来会显得正式一些,也更有诚意。 结果就是没多久,转了一圈他就把人忘干净了。 赶紧去找朋友再问了一遍。 好不容易记住了, 去找人的时候,一时间没找到。 后来他们在玩得开心,没好意思打扰。 结果等找到机会的时候又把人给忘了。 当时庄遥还年轻,脸皮薄。 最后,庄遥实在是不好意思再去问朋友了,只能自己记住这个教训。 结果就是这次聚会基本属于白去,一点收获都没有。 从那以后,他基本上认识一个人,第一时间就要留下联系方式,并且为了防止忘记,备注的他别详细。 那时候还用微信,除了名字之外,他还会给别人加上各种标签。 比如职业、产业、行业、规模、年龄、喜好等等。 这些他都会详细记录下来。 这也是他后来慢慢成功的关键。 真的是好记性不如个烂笔头。 有时候随手记录下来的信息,很可能就是后来很有用的东西。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