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所以呢!你娘把你爹给拉到京城来可不是犯傻,”李野低声道:“你娘大概率是准备分家了。” “分家?” 姜小燕一愣,忽然好似明白了什么。 怪不得自己竭力反对,老娘都要把老爹从老家给弄到京城来。 李野看姜小燕的样子,笑着道:“以前你娘是没从清水县出来,眼界有些局限,但从今以后.你娘是户主了。” “.” 李野是眼看着陈金花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把小面馆儿做的有声有色,而且已经在打算着开第二家分店。 这种行动力超强的女人一旦开阔了眼界,怎么可能还受老姜家的人限制? 就像面馆儿门口的招牌“陈家面馆”一样,在京城这个小小的家里,陈金花可以彻底掌控大权, 姜有贵本来就是老实本分的性子,以后就只有当“贤内助”的份儿喽! 。。。。。。。 李野提前返回京城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校辩论队的集训备战,第二当然是跟文乐渝一起逛花灯。 并且第二个原因才是主要的,辩论队的事儿都是顺便的搭头。 种花家在很多年之前,男女之防非常严重,但在上元佳节的时候,无论是大家小姐还是小家碧玉,却都可以在满街的花灯之下,观看英俊的男子,臆想一下话本中郎才女貌的故事。 所以元宵节约着女孩儿去逛花灯,古往今来都有着深刻的意义,浪漫这种东西,它也不是什么舶来品,老祖宗早就不知玩过多少回了。 李野和文乐渝手挽着手,一人拿着一串冰糖葫芦,在挂满灯笼的街道上闲逛。 偶尔李野会把自己的那串糖葫芦,伸到文乐渝的小脸前面。 而文乐渝从不嫌弃,会张开小嘴用牙咬住,晃动脖子把山楂从竹签上给撸下来。 然后用不了一分钟,文乐渝就会把自己的那串糖葫芦伸到李野的面前,反过来再走一波。 可以说就俩人现在的关系,跟真正的小两口也就差着肌肤之亲了,甚至李野大胆一点儿,也未必不能尝试一下。 “唔,对了,前几天我妈托同事从灯塔带回了一些文学评论杂志,上面有跟《冰与火之歌》的评论,看了之后她有些气愤” “嗯?” 李野把嘴里的山楂籽儿吐掉,正色道:“评论上都说了些什么?” 文乐渝道:“有个挺有名的作家,说咱们的书不伦不类,根本就不是西方人的思维,纯粹就是为了跟读者骗钱的” “这个评论.有些刻薄了。” 《冰与火之歌》的第一卷出版之后,市场反响很好,现在已经到了第二卷,赚钱很多,但要说骗钱. 李野忽然问道:“那个发表评论的作家是不是叫伍德?” 文乐渝点头道:“对,就是他,我妈问过熟悉灯塔文学圈的同学了,这个伍德不是个无名小卒。” “这你就不知道内情了,”李野道:“当初我们的《冰与火之歌》在灯塔也搞了有奖征文,伍德的初稿是美洲区的第一,但他没时间到港岛.” 李野简略讲了当初港岛发生的事情,然后道:“本来伍德很傲气,不屑于跟咱们计较,但是架不住《冰与火之歌》卖的好啊! 我过年的时候问过裴文聪了,根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的收入应该在四百五十万到五百万美元之间, 那么如果伍德当时接受了我们的翻译合同,现在就能得到四十五到五十万美元的翻译稿费, 等后面几卷上市,稿费翻个几倍都是往少了说,伍德很骄傲,所以这个钱落到别人头上了,他后悔了呗.” “咳咳~” 李野忽然听到了文乐渝的咳嗽声。 他赶紧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银色水壶,打开盖子杵到了小妮子的嘴上。 “吨吨吨~” 文乐渝一口气喝了半壶温水,才睁大眼睛对着李野道:“我们当时不是说好了吗?就给他们发工资就行,怎么给他们那么多?” 第(2/3)页